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
无公害食品 甘蓝类蔬菜
NY 5008-2001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无公害食品甘蓝类蔬菜的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无公害食品甘蓝类蔬菜中的普通结球甘蓝、花椰菜、青花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的测定方法
GB/T 5009.12 食品中铅的测定方法
GB/T 5009.15 食品中镉的测定方法
GB/T 5009.17 食品中总汞的测定方法
GB/T 5009.18 食品中氟的测定方法
GB/T 5009.20 食品中有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方法
GB/T 8855
新鲜水果和蔬菜的取样方法
GB 14875
食品中辛硫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方法
GB 14876
食品中甲胺磷和乙酰甲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方法
GB 14877
食品中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量的测定方法
GB 14878
食品中百菌清残留量的测定方法
GB/T 15401
水果、蔬菜及其制品 亚硝酸盐和硝酸盐含量的测定
GB/T 16335
食品中亚胺硫磷残留量的测定方法
GB/T 17332
食品中有机氯和拟除虫菊酯类农药多种残留的测定
SN 0582
出口粮谷及油籽中灭多威残留量检验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同一品种 same variety
形态特征和生物学特性相同的品种。
3.2
结球紧实度 solidity of head
叶(花)球成熟时的紧密程度。
3.3
新鲜 freshness
叶(花)球表面鲜亮,无萎蔫、色泽正常。
3.4
清洁 cleaning
叶(花)球无泥土或其他外来物的污染。
3.5
整修 trimming
用于鲜销的叶(花)球要去掉叶(花)球外层不可食用的茎、叶;青花菜主花茎长以收获时保持主花球的完整性为标准。
3.6
裂球 head bursting
叶球因成熟过度、侧芽萌发或抽薹而造成的叶球开裂。
3.7 绒毛花蕾 downy bud
因采收过迟或遇高温而引起花芽进一步分化形成黄绿或红色的萼片突出到花球表面的绒毛状花蕾。
3.8
枯黄花蕾 withered and yellow bud
遇高温、收获过迟、贮藏不当或贮藏期过长引起的花蕾枯黄。
3.9
异味 off-flavor
在贮运过程中,产品器官因污染或病虫危害所造成的不良气味和滋味。
3.10
冻害 freezing injury
叶(花)球在冰点以下低温下,组织冻结而引起的无法缓解的伤害。
3.11
机械伤 mechanical wound
因环境外力而对产品器官所造成的损伤。
3.12
病虫害 disease and insect
injury
由害虫、病原菌或生理因素造成产品器官的病斑、穿孔或咬痕。
3.13
腐烂 rot
叶球因病菌引起的任何腐烂现象。
3.14
整齐度 uniformity
甘蓝类蔬菜叶(花)球、大小、球形的一致性。分别用叶(花)球纵横茎平均值乘以(1±15%)和单个叶(花)球质量的平均值乘以(1±20%)的球数的百分率表示。
4 要求
4.1 感官
甘蓝类蔬菜的感官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无公害甘蓝类蔬菜感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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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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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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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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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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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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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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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用整齐度表示。同规格的样品其整齐度在规定范围内的球数应≥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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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批样品中不符合感官要求的按质量计,其总不合格率不得超过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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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球紧
实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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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花)球达到该品种适期收获时的紧实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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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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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花)球的帮、叶、球有光泽,脆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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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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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花)球外部无泥土或其他外来物的污染和病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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裂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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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结球甘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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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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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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绒毛花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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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花椰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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枯黄花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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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青花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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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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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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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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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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冻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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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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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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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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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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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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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枯黄花蕾、腐烂、病虫害为主要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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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卫生
卫生要求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无公害甘蓝类蔬菜卫生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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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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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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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m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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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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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六六(BH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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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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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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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滴涕(D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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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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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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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拉硫磷(malath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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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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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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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果(dimetho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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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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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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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酰甲胺磷(aceph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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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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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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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螟硫磷(fenitroth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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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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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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敌敌畏(dichlorv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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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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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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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死蜱(chlorpyrif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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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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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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敌百虫(trichlorfon)
|
≤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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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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喹硫磷(quinalphos)
|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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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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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胺硫磷(phosmet)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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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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氯氰菊酯(cypermethrin)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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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溴氰菊酯(deltamethrin)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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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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氰戊菊酯(deltamethrin)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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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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氯氟氰菊酯(cyhalothrin)
|
≤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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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氯菊酯(permethrin)
|
≤1
|
|
17
|
抗蚜威(permethrin)
|
≤1
|
|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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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多威(methomyl)
|
≤2
|
|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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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菌清(chlorothalonil)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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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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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指标,mg/kg
|
|
20
|
砷(以As计)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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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铅(以Pb计)
|
≤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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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汞(以Hg计)
|
≤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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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镉(以Cd计)
|
≤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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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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氟(以F计)
|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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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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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硝酸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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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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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出口产品按进口国的要求检测。
注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件》,剧毒和高毒农药不得在蔬菜生产中使用,不得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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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试验方法
5.1 感官要求的检测
5.1.1 品种特征、新鲜、清洁、裂球、整修、绒毛花蕾、枯黄花蕾、腐烂、冻害、病虫害和机械伤害等:用目测法鉴定。外观有明显病虫害症状或怀疑有病虫害的样品,应取样用小刀纵向解剖方法检验,如发现内部症状,则需扩大一倍样品数量。
5.1.2 异味:用嗅的方法检测。
5.1.3 结球紧实度:甘蓝用手触感的紧密程度检测;花椰菜、青花菜用目测法检测。
5.1.4
整齐度:用台秤逐个称量单个叶(花)球的质量。用尺子逐个量取叶(花)球的纵径、横径,以下述方法计算出整齐度。叶(花)球的横径平均值
乘以(1±15%),纵径的平均值
乘以(1±15%)和单球质量平均值
乘以(1±20%)。
5.2 卫生要求的检测
5.2.1 六六六、滴滴涕、氯氰菊酯、溴氰菊酯、氰戊菊酯、氯菊酯、氯氟氰菊酯
按GB/T 17332规定执行。
5.2.2 乙酰甲胺磷
按GB 14876 规定执行。
5.2.3 杀螟硫磷、乐果、马拉硫磷、敌敌畏、喹硫磷、敌百虫
按GB/T 5009.20 规定执行。
5.2.4 毒死蜱
按GB/T 17331规定执行。
5.2.5 辛硫磷
按GB 14875规定执行。
5.2.6 亚胺硫磷
按GB/T 16335规定执行。
5.2.7 抗蚜威
按GB 14877规定执行。
5.2.8 灭多威
按SN 0582规定执行。
5.2.9 百菌清
按GB 14878 规定执行。
5.2.10 砷
按GB/T 5009.11规定执行。
5.2.11 铅
按GB/T 5009.12规定执行。
5.2.12 镉
按GB/T 5009.15规定执行。
5.2.13 汞
按GB/T 5009.17规定执行。
5.2.14 氟
按GB/T 5009.18规定执行。
5.2.15 亚硝酸盐
按GB/T 15401规定执行。
6 检验规则
6.1 检验分类
6.1.1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是对产品进行全面考核,即对本标准规定的全部要求进行检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
a) 申请无公害食品标志或进行无公害食品年度抽查检验;
b) 出口蔬菜、产品评优、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或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
c) 前后两次抽样检验结果差异较大;
d) 因人为或自然因素使生产环境发生较大变化。
6.1.2 交收检验
每批产品交收前,生产单位都要进行交收检验。交收检验内容包括感官、标志和包装、检验合格后并附合格证方可交收。
6.2 组批检验
同产地、同规格、同时收购的甘蓝类蔬菜作为一个检验批次。批发市场同产地、同规格的甘蓝类蔬菜作为一个检验批次。农贸市场和超市相同进货渠道的甘蓝类蔬菜作为一个检验批次。
6.3 抽样方法
按照GB/T 8855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按验单填写的项目应与实货相符,凡与实货不符,品种、规格混淆不清,包装容器严重损坏者,应由交货单位重新整理后再行抽样。
6.4 包装检验
应按第8章的规定进行。
6.5 判定规则
6.5.1 每批受检样品抽样检验时,对不符合感官要求的样品做各项记录。如果一个样品同时出现多种缺陷,选择一种主要的缺陷,按一个残次品计算。不合格品的百分率按式(1)计算,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
…………………………(1)
式中:
X——单项不合格百分率,单位为百分率(%);
m1——单项不合格品的质量,单位为千克(kg);
m2——检验批次样本的质量,单位为千克(kg)。
各单项不合格品百分率之和即为总不合格品百分率。
6.5.2 限度范围:每批受检样品,不合格率按其所检单位(如每箱、每袋)的平均值计算,其值不得超过所规定限度。
如同一批次某件样品不合格品百分率超过规定的限度时,为避免不合格率变异幅度太大,规定如下:
规定限度总计不超过10%者,则任何包装不合格品百分率的上限不得超过20%。
6.5.3 卫生指标有一项不合格,该批次产品为不合格。
6.5.4 复检:该批次样本标志、包装、净含量不合格者,允许生产单位进行整改后申请复验一次。感官和卫生指标检测不合格不进行复验。
7 标志
7.1 包装上应明确标明无公害食品标志。
7.2 每一包装上应标明产品名称、产品的标准编号、商标、生产单位名称、详细地址、规格、净含量和包装日期等,标志上的字迹应清晰、完整、准确。
8 包装、运输、贮存
8.1 包装
8.1.1 用于包装甘蓝类蔬菜的包装容器如塑料箱、纸箱等应按产品的大小规格设计,同一规格必须大小一致,整洁、干燥、牢固、透气、美观、无污染、无异味,内壁无尖突物,无虫蛀、腐烂、霉变等,纸箱无受潮、离层现象。塑料箱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8.1.2 产品应按同品种、同规格进行包装,同一包装内的产品需摆放整齐紧密。
8.1.3 每批报验的产品所用的包装规格、单位质量应一致,每件包装净含量不得超过10kg,误差不超过2%。
8.1.4 包装检验规则:逐件称量抽取的样品,每件的质量应一致,不得低于包装外标志的质量。根据整齐度计算的结果,确定所抽取样品的规格,并检查与包装外所示的规格是否一致。
8.2 运输
运输前应进行预冷,运输过程中适宜的温度为1℃~4℃相对湿度85%~90%。运输过程中注意防冻、防雨淋、防晒、通风散热。
8.3 贮存
8.3.1 贮存时应按品种、规格分别贮存。
8.3.2 贮存叶(花)球温度应保持在1℃~4℃,空气相对湿度保持在90%~95%;库内堆码应保证气流均匀流通。
NY 5008-2001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农业科学院蔬菜花卉研究所、农业部蔬菜品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北京)。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玉梅、刘肃、方智远、杨丽梅、庄木、孙培田、李宝聚。